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参资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法人

l  担保人名称: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l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年度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为其参资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对外融资按出资比例10%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29,41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为金通租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

l  本次提供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l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l  本次为参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合营公司之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年度公司对合营公司之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26,000万元人民币。详情请见2022年3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2-012)。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追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如下: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92,75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13,000万元人民币。详情请见2022年4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追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2-023)。

(二)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参资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度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拟为金通租赁的对外融资按出资比例10%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29,41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额度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9,410

合  计

29,410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担保事项虽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金通租赁的基本信息详见2022年6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结果公告》(2022-038)。

金通租赁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63,939.85

114,263.16

49,676.69

10,206.03

4,549.53

 

金通租赁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86,697.56

129,342.52

57,355.04

5,878.60

2,013.41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因本公司总裁助理王彦梁先生同时担任金通租赁的董事,致金通租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对金通租赁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构成关联交易。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热电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金通租赁21%、25%、40%、10%和4%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担保协议,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后,热电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对金通租赁相关对外融资的10%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相关担保的金额累计不超过29,410万元人民币。热电公司将在相关担保发生时在核定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热电公司本次对参资公司金通租赁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金通租赁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金通租赁的持续稳定发展。金通租赁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热电公司已向金通租赁委派董事和监事,在担保实施过程中,热电公司将积极加强与金通租赁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以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

独立董事翁国民、郑磊、陈文强对热电公司拟对参资公司之金通租赁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1,75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5,75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02%、33.7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5%;公司及子公司对合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〇二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