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13:00-14: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关于本次说明会的召开事项,详见2022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2022-02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董事长李水荣先生、总裁王维和先生、独立董事俞春萍女士、郑晓东先生和郑磊先生、财务负责人董庆慈先生、董事会秘书汤子俊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了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1.投资者提问:贵公司2021年的利润构成是怎么样的?
回答:公司2021年的利润主要由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房地产业务、批发业务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构成。
2.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2021年度的分红送股情况如何?今年的分红方案合理吗?
回答: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总股本为310,88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总金额31,088,000.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同时考虑到作为公司收入和利润重要来源之一的房地产业务为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充足的资金以确保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和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在制订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时,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留存收益将主要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新的开发用地取得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权益。
3.投资者提问:公司分红什么时候实施?
回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5.3.8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在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4.投资者提问:房地产调控政策给公司带来了哪些影响?
回答:2021年以来,房地产行业“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定位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未变,金融、土地和市场监管等政策不断深化和加强,一线、二线和三、四线城市市场继续分化。受属地房地产政策和市场等因素制约,公司个别新投开项目的销售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将继续审时度势,合理安排建设周期,积极优化营销模式,努力降低存量资产,不断巩固并提高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5.投资者提问:去年煤炭涨价很厉害,对公司的热电业务影响大吗?
回答:因煤炭价格大幅上调,公司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2021年度购煤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75.72%,购电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2.74%,对公司热电业务产生了一定影响。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做好煤炭储备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性能,做好发电机组精细调配,提高尖峰电发电量,增加发电效率;并根据煤汽联动机制,相应上调售热价格;此外,热电公司积极拓展区外售电业务,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努力将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6.投资者提问:请说明一下一季度煤炭“量价齐跌”的相关情况,国内煤炭一季度高位运行,为何会出现价格下跌?
回答:量价齐跌的量跌是因为国内控制煤价上涨,而受国际形势影响,货源紧张,进口煤炭涨价,价格倒挂,导致订单量减少。价跌是指受对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将及时调控监管的影响,致使合同约定交货时的实际销价只能低于采购时的商务预期。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详细情况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