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李梅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李梅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公司衷心感谢李梅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梅女士的辞职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需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的新任监事任职后才能生效。新的监事任职前,李梅女士仍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障监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1年4月8-9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叶舟女士(简历后附)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补选)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叶舟,女,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主任助理,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副主任,总裁办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