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通过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水荣先生发函查证,确认除本公司已按规定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股票交易触及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核实,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的变化至今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1、2020年4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0年第1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通过,审核意见为“申请人未能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详情请见2020年4月23日上交所网站公司相关公告(www.sse.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不予核准的正式文件。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通过其向实际控制人李水荣先生发函查证,确认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0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