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20年第14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9:00召开2020年第1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宁波联合,证券代码:600051)将在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