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具体如下:
修订前: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