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报告,其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收到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7月27日分别以23,492万元、28,444万元的价格竞得苍南县龙港新城XC-2-40地块、苍南县龙港新城XC-2-4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1、苍南县龙港新城XC-2-40地块
地块位置:苍南县龙港新城启源路以西、朝辉路以南。建设用地面积:31,484.60平方米;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容积率:≥1.0,≤2.0;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62,969.20平方米,其中:商业≤6,000.00平方米;出让年限: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2、苍南县龙港新城XC-2-44地块
地块位置:苍南县龙港新城启源路以东、朝辉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建设用地面积:37,238.22平方米;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容积率:≥1.0,≤2.0;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74,476.44平方米,其中:商业≤6,000.00平方米;出让年限: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