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竞拍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主体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119日以13,760万元的价格竞得马站雾城综合体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11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临2017-040)。

公司于2018412-13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拟下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主要承担该公司于201711月通过竞买取得的苍南县马站镇雾城综合体地块的开发建设。该新设公司名称为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和晟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4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告》(临2018-025)。

2018515日,温州和晟公司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和温州银联公司签订了《苍南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将原温州银联公司竞得的马站雾城综合体地块的开发主体变更为温州和晟公司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