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控股子公司浙江友宁钢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友宁)通过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将其拥有的定海区北蝉乡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区块的不动产及其附属设备(其中房屋建筑面积29,468.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6,825.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7,685.73万元价格成功转让给浙江恒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尊新材料)。

l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交易实施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均已履行完毕。

l  本次出让的标的资产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意向主体均可参与竞买,交易成交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201849日,浙江友宁收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转让项目公开挂牌结果通知书》,并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上述不动产的转让价款也已汇入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

一、交易概述

控股子公司浙江友宁于2018328日通过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其拥有的定海区北蝉乡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区块的不动产及其附属设备(其中房屋建筑面积29,468.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6,825.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为该等资产的评估价值。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相比溢价较大,主要系土地增值所致。

201849日,浙江友宁收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转让项目公开挂牌结果通知书》:交易标的“定海区北蝉乡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区块不动产,该转让标的截止到201848日挂牌期满前,只有一家企业参与申购报名,根据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和本次挂牌公告规定,其符合本次受让资格,本次转让价格按挂牌底价确定为人民币7,685.73万元。本次不动产及其附属设备转让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由公司总裁批准后即可实施,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201849日,上述标的的转让方浙江友宁与受让方恒尊新材料签署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也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交易对方名称:浙江恒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园区大成九路A1幢一楼;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园区大成九路A1幢一楼;法定代表人:孙正壹;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主营业务: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预拌干混砂浆、预拌混凝土、预应力砼管桩、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桥梁板、排水管道及其他预制构件、保温砂浆、抗裂砂浆、粘结剂新材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主要股东:恒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5%股份。

2、恒尊新材料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任何关系。

3、恒尊新材料成立于201835日,其控股方为恒尊集团有限公司,恒尊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7年度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11,197

 59,888

 138,624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