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市场挂牌方式,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49%股权,以9,800 万元价格成功转让给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盛元”)。
l 杭州盛元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之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进行的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l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也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l 本次出让的标的股权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满日期为2017年9月11日,意向主体均可参与竞买,交易成交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
l 本次股权转让已于2017年9月14日签署相关《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尚需到工商部门办理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才最终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8月10-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宁联公司”)通过公开市场挂牌出让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和公司”)49%股权,挂牌底价按温州银和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确定。详情请见2017年8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28)。
2017年9月1日,上述股权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详情请见2017年9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临2017-032)。
2017年9月12日,公司收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转让项目公开挂牌结果通知书》:交易标的“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49%股权”,该股权转让项目截止到2017年9月11日挂牌期满前,只有杭州盛元一家企业参与申购报名,根据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和本次挂牌公告规定,其符合本次受让资格,本次转让价格按挂牌底价确定为人民币9,800万元。交易价格与账面值基本持平。
2017年9月14日,上述股权转让方温州宁联公司与受让方杭州盛元签署了《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杭州盛元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之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进行的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交易对方名称: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益农大道;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益农大道;法定代表人:倪信才;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杭州盛元主要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项目主要集中于杭州市萧山区。该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其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经营业绩持续提升。
3、杭州盛元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任何关系。
4、杭州盛元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
201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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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346,904 |
72,355 |
9,010 |
15,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