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竞拍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主体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6月16日以8.53亿元的价格竞得苍南县县城新区4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临2017-019)。
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拟下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宁联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和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告》(临2017-025)。
2017年8月4日,温州银和公司与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和温州宁联公司签订了《苍南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将原温州宁联公司竞得的苍南县县城新区41-1地块的开发主体变更为温州银和公司。
十二口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