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1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名,参加会议董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和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之(5)“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的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4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三期解锁,其中王维和先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120.8万股,戴晓峻先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72.8万股,周兆惠先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72.8万股,董庆慈先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72.8万股,共计339.2万股。
董事王维和先生作为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有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暨上市公告》(临2017-02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关于本事项的核查意见,以及律师的法律意见书也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出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宇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不低于净资产评估值19,748万元为底价,通过公开市场挂牌出让其持有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宇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17-02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将其全资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6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保持不变。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7-024)。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拟下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由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告》(临2017-02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2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