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9-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宁波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庆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居兴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核并表决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核并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核并表决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燃料油或石脑油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