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7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名,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开展水煤浆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煤浆分公司按上述议案所附的《水煤浆加工合同》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予以签署并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