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l 本次担保金额:40,000万元
l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65,000万元
l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l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248,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4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有效;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详情请见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23日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15-007)、《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5-014)。
2015年8月7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宁波分行”) 签署了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梁祝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贷款所应履行的还款义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法定代表人:王维和;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开发;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服务;工艺品的零售;园林工程施工。担保单位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
梁祝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 总额 |
流动负债 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35,230 |
121,864 |
54,515 |
69,474 |
13,366 |
909 |
-2,159 |
梁祝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止2015年7月31日)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 总额 |
流动负债 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44,366 |
132,426 |
59,155 |
76,206 |
11,940 |
529 |
-1,42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类型:为主合同下梁祝公司向稠州银行宁波分行贷款提供担保;
期限:自2015年8月7日始至2018年8月31日止;公司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每批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债权人提前收回债务时,则视为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该项债务的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金额:40,000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9,2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27%。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