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l   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

l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5,000万元

l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l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463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本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238,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有效;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详情请见2014515201464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14-029)、《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4-034)。

2014717,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签署了相关《委托贷款质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公司持有的中科三环(股票代码000970)股份2000万股为梁祝公司向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申请委托贷款10,000万元人民币履行还款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法定代表人:王维和;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开发;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服务;工艺品的零售;园林工程施工。担保单位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

梁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

总额

流动负债

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截至20131231

115,957

100,431

17,395

79,361

15,526

521

-1,514

截至2014630

128,680

114,428

39,829

72,454

14,252

424

-1,27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股权质押

保证类型:为梁祝公司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及相关方签订的《公司委托贷款合同》(公委贷字第甬2014016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合同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保证期限:梁祝公司履行主合同债务的期限为2年,自20147172016717。若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上述期限在履行中发生变化,则以借款借据等债权凭证记载的日期为准。若依主合同约定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

    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质押财产及质权的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公司持有的中科三环(股票代码000970)股份2,000万股,自依法办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质权设立。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梁祝公司未依约清偿全部债务的,民生银行宁波分行有权随时行使质权,并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9,0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80%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