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l 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
l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5,000万元
l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l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法定代表人:王维和;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开发;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服务;工艺品的零售;园林工程施工。担保单位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
梁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 总额 |
流动负债 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截至 |
115,957 |
100,431 |
17,395 |
79,361 |
15,526 |
521 |
-1,514 |
截至 |
128,680 |
114,428 |
39,829 |
72,454 |
14,252 |
424 |
-1,274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股权质押
保证类型:为梁祝公司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及相关方签订的《公司委托贷款合同》(公委贷字第甬2014016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合同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保证期限:梁祝公司履行主合同债务的期限为2年,自
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质押财产及质权的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公司持有的中科三环(股票代码000970)股份2,000万股,自依法办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质权设立。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梁祝公司未依约清偿全部债务的,民生银行宁波分行有权随时行使质权,并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9,0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80%。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