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l   本次担保金额:25,000万元

l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0,000万元

l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l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3423召开了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本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211,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4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有效;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详情请见20133262013424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13-006)、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3-010)。

2014318,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签署了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梁祝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贷款25,000万元人民币履行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法定代表人:王维和;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开发;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服务;工艺品的零售;园林工程施工。担保单位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

梁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

总额

流动负债

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截至20131231

115,957

100,431

17,395

79,361

15,526

521

-1,514

截至2014228

116,156

101,108

19,242

78,191

15,049

121

-47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类型:为自20143182016317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工商银行与梁祝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合同债务提供担保。

保证期限:(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最高余额:25,000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9,0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60%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