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l 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900万元
l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l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宁波开发区联合区域;法定代表人:周兆惠;经营范围:热电的生产供应管理,热水供应,区内供电、供热工程的安装、维护及工程项目、生产企业的电气和热网的施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信用等级:AA;担保单位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热电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截至 |
64,522 |
40,142 |
30,000 |
38,405 |
24,380 |
37,983 |
3,221 |
截至 |
62,167 |
38,938 |
28,300 |
37,297 |
23,229 |
17,822 |
1,64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类型:为主合同下热电公司向华夏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期限:自
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0,7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8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