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一、全票选举
二、审核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三、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